优秀设计师
根据大鹏新区消安委办《关于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5月3日上午,消防大队温志军科长带队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葵涌街道延安路9号三栋工业厂房出租给三家公司,厂房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经过进一步检查,发现三栋厂房装修,拟作为食品加工(洁净车间)、冷库,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大队民警责令其限期改正,要求建设单位七天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拟作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发现厂房装修拟作洁净车间,却未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真是心大,超过一万平方米的工厂车间未报消防设计备案
居然敢擅自施工?
遇见“法律盲”,消防蜀黍也是心累,
这不正马不停蹄的约谈违规施工单位负责人☟☟
5月3日下午,消防大队联合葵冲派出所约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的负责人。会上,温志军科长对相关负责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强调未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擅自施工带来的不足及危害,要求其七天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消防部门备案。
无独有偶,4月20日大鹏新区开展大鹏新区特别防护期第一次暨旅游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时,发现高源社区有一家未将消防设计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网吧,民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行政罚款 00元人民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办事指南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
2、受理范围: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4.承诺时限: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二、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三、
办理程序
(一)申请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设计审核的范围,备齐“申请材料”到县政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二)受理
消防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对建设单位(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受理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
(三)审核
消防审核人员对总平面布置进行现场勘察,并对送审的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审核意见,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四、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来源:大鹏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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