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设计师
本人/公司 在对春城国贸广场3号楼D区102商铺进行装修时,在装修过程中将认真遵守政府和焦作春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项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做到:
1、对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现场监督责任,保证所装修房间经商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检查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后,方开业后退回装修保证金;反之发现违规问题给与违章罚金。
2、对所装修商铺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3、对聘请进入楼内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4、从装修开工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装修室内每50平方米应配一具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物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5、不改变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公用设施,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负荷(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全大型灯具等)。
6、对装修施工不当给相邻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
7、装修垃圾在规定时间内清运至物业部指定的场地,并保证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8、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
9、在装修期间不使用瓶装煤气,不适用电热棒、电炉等设施。
10、承担装修管理规定中应负的其他责任。
11、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可按政府相关规定及《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装 修 施 工 单 位: 联系电话:
装 修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装修户/业主委托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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